检察院自侦案件调查终结到起诉要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24-05-17 09: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经济案

问题解答: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中规定:已逮捕的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在羁押期限届满七天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 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在羁押期限届满十五天前提出申请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被告人另有与原来立案的性质不同的罪行,可以经检察长批准补充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改变管辖的侦查、起诉案件,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办案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凡延长羁押期限,都必须按规定办

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最长一个半月;
如果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证据,则可以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以退回两次;
之后就必须移送法院了。

记住一点,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中,是没有绝对的期限限制的。如果纯理论上讲,侦查阶段最长可达7个月,审查起诉最长可以到6个半月。

很久。。。

最长可以7个月,还有两次补充侦查2个月。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
重大复杂案件最多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案件 应该在一个月之内补充侦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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