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争议

发布时间:2024-05-14 14: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有些劳动合同问题想咨询大家!谢谢了!
我在08年7月7日进入公司工作,当时公司和我说要试用两个月合格后才签合同,但是正式和我签合同是到08年10月16日才签的。
我在公司里表现良好,遵守规章制度,多为公司做贡献,但是在12月18日经理和我说公司状况不好,经济危机,没钱去培养新人,说我做事情的效果不是很好,要我给辞退了(说得比较含糊,而我在公司里做的东西都是通过上级认可的。)
公司于12月24日把解除劳动合同书才给我,上面写明了要我1月17号离职并支付我半个月的补偿金,并清楚说明了再无劳动争议。我感觉公司对我不公平,所以我就推迟签解除协议。
我在大学也学过法律,了解点常识,我先阐述下我自己的观点再请律师一一评价和解答我的问题,在此多谢了。
1.国家新规定,试用期只有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后不签合同将发双倍工资,那我请问下是不是公司应该要补上我8月7日——10月16日的另一倍工资?(我是7月7日到公司工作,10月16日才签的合同)
2.公司帮我10也份才开始交四金(我属于上海人才引进类),而我7月7日就过来工作了,是不是公司应该补上我从7月7日——10月的四金呢?现在我还在公司工作,是不是公司应该继续帮我交金,直到我离职的那天?
3.公司说我没做满半年,只有半个月辞退补偿金,而我7月7日开始至今,都在公司里工作,都满半年了(7月7日——1月7日半年),应该支付我一个月的补偿,并且公司辞退我的理由含糊,不正当,所以我是不是有理由要求两个月的补偿金?
4.公司与12月24把解除劳动关系书给我,我看了内容,感觉公司对我很不公平,所以我故意拖延签解除劳动关系书时间,到现在还没签,如果我打算劳动诉讼或是告公司,那份没签的解除劳动关系书有用吗?(单位还没签,没盖章,我也没签,只有解除劳动关系书的内容)单位也只给我一份解除劳动关系书要我签,应该公司要我牵了以后不会给我解除劳动关系书,我该怎么办?
5.公司经理和我说,我现在这段时间(12月18日——1月17日)是我自己找工作的过度阶段,可以自己去找找工作,面面试,所以我这段时间在公司里也基本不做什么,就上午签个到,下午去找工作,这样可以吗?(我是和公司经理商量 说明过的,公司允许的)后来,公司怕影响公司的氛围就和我说我现在就可以离开了,办好离职手续,工资依旧发到1月17日。请问下这短期间内,我这样做对我以后劳动诉讼或是告公司有影响吗?
6.公司是秘密裁人的,而现在公司里被裁的人已经大于总人数的15%,违反了劳动法中上报工会,召开公司大会的条例,我应该去哪里举报?
7.如果我现在就去劳动诉讼,我自己需要多费多少钱?如果我再请个律师,需要支付律师多少钱?
8.以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准备些什么,收集哪些资料和证据?

谢谢回答了!特别感谢!

问题解答:

1.拿不了,因为合同已经补签。
2.社保是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来算的。如果你在进公司时已经办理好居住证,那么就应该从7月交起(试用期也要交金)。
3.可以要求2个月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你已经满半年工作,可以得到1个月补偿金;同时,单位没有合理的辞退理由,属于违反劳动法,需赔偿2倍赔偿金,即2个月工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他拿不出证据,你就可以要2个月赔偿。
4.解除劳动关系书应该有两份,公司一份,个人一份。你要掌握好证据。
5.最好取得掌握绝对权力的领导书面证明,以防出尔反尔。
6.向当地劳动局举报。
7.劳动仲裁免费,律师各有价位,应该都是上千的吧。
8.准备:劳动合同、工资证明、考勤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局。

请打12333电话 劳动保障局咨询。

没有意义的争议,基本上你公司的做的都没什么问题.
你还是赶紧找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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