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们是98年取消福利分房前搬入的单位(杭州化工原料公司)家庭住宅,是一中套(70平方),有公房租用证,03年已到期,但一直按杭州市政府规定的公房租金收取房租,不能迁户口。现一分钱也没得补偿,城北体育公园指挥部把我们强迁掉了,他们是凭哪一条拆迁条例?
另外,该强迁的房屋在2000年化工原料总公司改制时剥离给杭州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改制后更名为杭州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在07年要拆迁时,杭州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32万的价格回购这10套住宅。我不明白,住者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我们住户不能以更高的价格买?另一方面,他们这样做,是否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解答:
民心工程——城北体育公园中的受害者(住户)的眼泪这个旅游问答期待您的解答,请登录账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