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孩子的户口问题(上海)----做广告的请绕道!

发布时间:2024-06-18 19: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男方是安徽农村户口,已达到法定婚育年龄.女方是上海户口,也是农村户口,但为达到法定的婚育年龄.现在女方怀孕了,没有办理结婚证!请问:

⒈没有结婚证能不能办理准生证?
⒉孩子要生下来的话,罚款吗?罚多少?
⒊以后补办结婚证的话,孩子户口问题怎么办?

注:将来男方户口是要迁到女方这来的,就是所谓的上门女婿.

孩子出生的话可不可以上到男方的户口上,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再迁到女方的户口上?

问题解答:

一,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办准生证的
二,您不报户口就不会罚款,这和超生罚款有所不同。
三,有了结婚证您就可以有条件给孩子办户口。
四,户口可以落在女方,上海的户口值钱些。

1.上海已取消准生证了,只是已婚孕妇要到街道、镇进行登记,
2.未婚先孕应该是不允许的,一般要求采取人流措施。如果生育的话,不报户口不会罚款,将来有了结婚证,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上户口,也不会罚款。
3.没有结婚证的,孩子的户口在父母双方都上不了(有后门例外),这样对小孩的入学、教育会有很大影响的,
4.按目前上海的政策,一般情况要婚后15年,配偶才能把户口迁到上海来。

1没有结婚不能办准生证;只能算非婚生子女.
2要罚款,具体要到落户派出所询问,估计几千元.
3 孩子户口可以先不上,等领了结婚证后再上.只能上到女方的户口上.
4 上到男方户口上也可以,但以后往上海迁移很麻烦.

谁说取消准生证了!!!!
一定要有结婚证才能去办准生证的
孩子的户口就不要上到男方户口上了,将来迁上海的时候会很难,直接落到女方户口上

1孩子都有了不准办也要办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的征收标准为:
多生一胎的按二倍至四倍征收;
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多生一胎的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的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多生一胎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除按以上征收外,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有结婚证的话,这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如果你认为处罚不当,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上海户口是绝对不给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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