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间国内旅行社所需要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19 12:4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经理等)
4.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
6.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7.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具体可看{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 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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