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想说一下,我是天津市郊区一名农民,在2005年初的时候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盖了4间(平房)以前有三间老房子 和一间小房。把小房扒了在这个基础上又盖了4间。过了两年2007年,村里来人说这要拆迁,那还不是好事吗?可评估以后说:你这新盖的房子不能享受平米,只能给与钱的补偿(每平米700元),原因是2003年以前盖的房子,有平米 以后盖的房子就没有。请问有这个条文吗? 我的房子是集体产权,
再说一下,可为什么比我 晚半年盖得房子会有产权,而且还给了平米,这家盖房子的是 村长的亲戚。
哦,忘说了,盖房子的时候没有和村里打招呼
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能打赢吗?
问题解答:
你在人家说拆迁后盖的,他们当然这样说,我们这边也是这样的,没有宅基证,我们这边在盖的时候,都向规划贿赂,这就是世道的黑暗,我觉得你告了也没多大用,我们这边例子很多!!!
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