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单位福利房,在单位破产后,职工宿舍未买断产权,区政府提出征用,单方定价拆迁自建房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4-05-12 04:1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国营单位分配的福利住房,在单位破产之后,职工宿舍未买断产权的情况下,区政府提出征用,单方制定每平方米150元拆迁自建房,这种征用方式是否合理?破产法是否明文规定不能变卖或国家征用职工宿舍?物权法又有何相关解释?
破产法是否明文规定破产企业的福利住房不能变卖或者征用?

问题解答:

1.首先分的你的房是企业产还是公产?
2.如果是企业产,企业破产后是可以清算的
3.即使房屋被清算,也不影响现有职工的居住权
4.如果政府想把该块土地另行使用需要给予现有居住者补偿,具体参加相关的拆迁安置规定

问题是你没有产权,该房仍然是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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