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 单位不签订合同 也不缴纳社保

发布时间:2024-05-12 19: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的本市户口,从08年11月进公司的,一直到现在单位也没给我签订合同,也没缴纳保险,公司是去年10月份新成立的,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以后补签合同,合同上工作开始时间是写08年11月吗?那么签订日期该写哪天?是否可以要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辞退我,双倍工资和赔偿金都会有吗?

哎,现在真是很无奈的,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了
问过好几次,都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迟迟不签订合同,保险提也不提的

问题解答: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新的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工资,并且补缴你进入公司以来的社会保险。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他们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你把你工作的证明留下来,如果闹到不愉快,你可以凭工作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介绍信等等)来证明你有事实工作经历.通过劳工保障机构来解决问题.这样可以达到保障自身权益的目的.
不过,你们公司刚成立,或许它们的人事机构等事宜还未健全,可以给公司一段时间.你也可以试探性的看看公司是否有走正规渠道的打算.有些公司根本就是故意不做人事方面的动作.你等几年都什么都没有.那你就比较麻烦了.

双倍工资是有的,如果离职(辞职除外,开除除外),还有补偿金。

我估计这公司还没有办全手续.
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公章等,可能没有办全.

如果是这样,那你就谅解一下公司吧.
等手续办完,就快签,从08年11月开始签,并且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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