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2月28日上午9时整,在上海三林农业银行大门口,右边第一台ATM机内取钱后将卡放在机器内,大约5分钟从银行出来,被下一位排队着偷取走我现金(15000元)。我(mq-2005@163.com)当时已报警,他们说你去找刑队,刑队说不能立案,这不是盗窃。后经人帮助,奔波一个月,终于在3月31日,在灵山路800号经侦大队(陈警官)听说立为"信用卡诈骗案".偷取款人是骑摩托车的.但推(摩托车)的正面录像还没调出来.警察说不能贴协查通告(是不是立诈骗案的原因)?也不知道是否查过?是否立案了,也没有书面通知给我?不知能否立盗窃案? 立诈骗案肯定是破不了.到2009年2月13日问了也没消息,一年后是否作废了???
问题解答:
估计查不出,应该是立案为"信用卡诈骗案",警察局立案应该立了,他们可能觉得这个案子没有线索,破不出吧,十年作废
破不了
不好找人。。。
这帮警察也太不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