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幼童在村里公园游玩溺水身亡到底谁来负责?

发布时间:2024-05-16 13: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正月十五,我的外甥在他村里的公园游玩不慎溺水身亡,公园池塘里没有警示标语,没有护栏,到底有谁来承担责任!

问题解答:

责任人在于公园一方没有标识语,确实是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但是责任并不是由公园一方承担的,因为五岁的幼童有监护人的,所以他的父母也是有责任的。具体到谁的责任大小,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公园跟小幼童的监护人都有责任。公园是没有安装警示标志或者标语,但是主要责任是监护人。

可以上述法院 给以赔偿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