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北京 2007年12月后在住宅楼内开公司,不必再到房管部门变更房屋用途,而只须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并由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但是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活动仍被严禁。
此为《物权法》中的条款所应有之意.
上海\深圳等城市规定类似,仅有细节不同.
但是目前,"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很难操作,民宅商用并不普遍
还不行,商住两用的都有限制,纯住宅的一定不行.
我在深圳做工商税务这行的.
北京\上海\深圳2006年开始已经不准住宅作办公场所了.必须到临街或者写字楼才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