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对浦东软件园都有什么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14 14: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从事多媒体技术研发、多媒体产品制造、多媒体服务、多媒体应用等业务的企业和经济组织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新办企业和经济组织第一年〈从企业税务登记完毕起算 ) 年上缴区级三税 ( 增值税 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得部分 )50万元以下 ( 含 50 万元 ) 的 , 专项扶持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其上缴区级三税数的50%;第二年,专项扶持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其上缴区级三税数的40%;第三
年,专项扶持的比例上限一般不超过真上缴区级三税数的30% 。新办企业和经济组织当年上缴区级" 三税 " 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 , 可提出申请 , 经批准 , 享受区 " 一事一议 " 政策。
二、对入驻适用地域范围的多媒体企业和经济组织 , 租赁经营用房时 , 可酌情给予一定面积、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
三、对经认定为多媒体产业的高新技术顶目和企业 , 由区科委优先组织立项 , 推荐上报市科委及有关部门 , 并实行 " 一门式 " 服务。经币科委及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 , 可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1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可享受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的支持政策。无偿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 , 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 200 万元;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的实际利息计算 , 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 , 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 200 万元。
2 、经上海市科委批准立项的创新资金项目可享受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和匹配资金的支持政策。享受种子资金的无偿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 30 万元;获得融资辅助资金的项目 , 单个项目贷款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两倍 , 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凡列入国家创新基金的项日 , 市创新资金按国家资助资金的 10%--25% 比例给予匹配资助。
3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支持政策。
4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有关支持政策。
5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 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 70% 以上的 , 减按 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国家级和市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和市级新产品试制 ( 鉴定 ) 计划项目、攻关项目、863项目等 , 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