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妈妈在公司上班8年多了,直到08年12月新劳动合同出来,才签了合同,三年的,但是现在公司随便拿了个理由就让我妈妈写辞职报告,我们该怎么做才可以争取最大的利益?(公司辞退原因的前因后果是:过年期间我们一家没回家,在我爸爸租的地方过的年,需要做饭,煤气用不过来,所以就又弄了个炉子烧热水,煤炭不够,所以从公司拿了些树枝出来烧,现在公司以偷窃为由,停了我妈妈的班,但是工资照样给,口头承诺的,我们该怎么解决?)
问题解答:
通过协商,想继续在那个公司工作的话可能也没多大意思了。所以最好协商自愿离职,条件就是工作年限乘以平均月工资为补偿费用。也就是说最好是11乘以月平均工资,最差也要8乘以月平均工资。还有公司如果已偷窃为由的话,我想他们拿的出证据的话就不好办了,如果没有证据,而且我觉得他们既然还发工资的话,就没有证据证明什么了。所以最后大不了劳动仲裁,可以拨打12333咨询细节。
打电话到劳动局举报他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