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4-11-08 21:2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了 接下来怎么享受医保 电话询问962218后说网上有说明的 怎么找不到 哪位高手给个连接吧 谢谢

问题解答:

1、在2008医保年度内,若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出部分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若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由个人自负。

2、上述费用可在医保定点医院持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你说的是医保门诊费用吧,也就几百。每年都给你的。当年的额度,用完了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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