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05-20 03: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户口,也是在上海一家单位上班,按国家规定单位一定要交公积金,现我是06年6月进公司实习,07年7月签劳动合同,合同上是试用1个月(即8月转正),我09年3/1要离职,单位至今未加过公积金给我,
请问公积金应该为我加几个月的?我是否能要求赔偿?

问题解答:

公积金应该从签订合同的那个月开始交纳,你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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