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缓发工资的30%合理吗?,恳请大家的帮忙

发布时间:2024-05-09 03: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在青岛一家酒店工作,公司以金融危机效益不好的理由扣押了我们09年1月份工资的30%,我们心里都很压抑,钱虽不多但是事情却让人很不舒服,恳请大家给点建议!
问题一:酒店扣押的30%工资合理吗?(我是全勤上班,因初一、初三值班没有加班费,提前让我休息了几天算是补休)
问题二:二月份住客很少,酒店通知我们休息,我只上了4天班,如果只发我4天工资合理吗?(并不是我要休息,是酒店一直不让去上班)
问题三:如果辞职,扣押的30%的工资公司如果不给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和酒店签了合同!
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关注,请大家也踊跃发言,因为受企业压迫的肯定不止我们这个酒店的员工,听说青岛的很多企业都在这么做!我给分,不过只有可怜的20分,请大家帮忙了!
补充问题一:我与公司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承诺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但合同上是770元(实际发工资是按1000元发放)
补充问题二:合同中规定的是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即平均日和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补充问题三:我们酒店只把工资打到工资卡上,没有工资条。除工资卡外还有什么可以作为证据?

问题解答:

广东胡律师:

1、不合理,另:不知道你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是否有对基本工资的详细标明;

2、合理,但前提是劳动合同里没有约定了上班时间,用人单位是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员工的上班时间;

3、你辞职的话,如果确属是单位扣押你30%的工资,单位必须跟你结清,不结清你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劳动部门投诉。

补充问题回答:

一、以劳动合同上的770元为准
二、那酒店的更改你工作为4天发放4天的工资就是合法的;
三、工作证、同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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