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上海公共场所(比如说餐饮业)允许带狗吗?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符合要求的我会追加100分!
问题解答: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违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应该说,这对擅自带狗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是很有约束力的。
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说不能带 但是最好别带 有人会反感的
一般都不许带的不是说法律不允许,是店家一般都不会让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