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签订具体入住日期,房东妄自更改黑钱

发布时间:2024-05-12 08: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2008年10月我由于生意需要,看中一处房屋,但是房内设施不完善,不能入住,与房东交涉后,他同一将房屋设施整理好后,出租给我,年租金是15000元,暂时租两年。然后我们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在协议中的入住时间留有空白,目的是等房东收拾好房屋后,我再将具体时间填写上。在房东的要求下,我交了11000元的押金。但是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房东始终未将房屋的设施整理好,我和房东协商要求退款或加快进度,但是房东此时以资金不足,要求我再交钱好帮他把设施弄齐全。我不同意,房东就说会拖着,因为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要求房屋弄好的时间,房东据此耍赖。我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但是房东此时要从去年10月起算房租,将11000扣除近6个月的房租,归还我3000左右。我相请问有识之士,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解决??打官司的成本和胜算有多大??

问题解答:

房东违约啊,到现在也没交付房子,你也没用上,他有修缮房屋的义务,但是他不履行他应该尽的义务,导致无法交付房屋履行合同,是他违约。

退还全部押金,并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

他从10月起算房租是没有道理的,你没有使用房屋,他也没交付给你,怎么能算履行合同了呢?

首先找相关部门,比如仲裁机构给协调一下,

因为合同没有明确写,所以打官司很难顺利胜

房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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