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工作 单位现在不景气 要裁员 若是合同到期单位不和我续签 有没有赔偿?

发布时间:2024-11-03 00:3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若是在合同期内和我终止合同又是如何赔偿
我已在这个单位服务1年半 续签的合同是3年的

问题解答:

若是合同到期单位不和你续签,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有可能依法终止,也有可能违法终止,如果是依法终止也分很多种情况,有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不支付;如果是违法终止合同,那么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后不和你继续签合同了,用人单位是不会赔偿你的,如果是合同履行期间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它就要对你进行赔偿。

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对劳动者有赔偿

按照新劳动法, 你已经工作一年半, 要赔偿你2个月的基本工资, 如果有争议, 可以去上海区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带好身份证和原先一年半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单就行.

合同期满不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的,即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期内裁员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同样是2个月。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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