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监控违章停车的罚单,可以行政复议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04: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大家好,收到一张电子监控的违章停车罚单,内容大致就是在某某路口临时停车,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按照什么交通法第93条第二款,要罚200块。

本人可以很负责任的说,那天确实在那个路口临时停车让家人下车买个东西,但是司机本人绝对没有离开过驾驶室,警车就在马路对面,警察也没有提出立即驶离的要求。在这之前,在网上查到说这次违章是经劝解司机不肯驶离现场。这让我更加莫名其妙了。

我想问问:
1、电子监控怎么监控到临时停车?录像还是照片?
2、如果警察偷偷在对面拍照,能不能算是呢?
3、对于照片,交通队是不是有拍照角度的要求?譬如必须从车头拍,可以清楚看见驾驶员不在现场?
4、对这个单子,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我要怎么举证?怎么做?

如果大家对过程还是不怎么了解,我可以更加详细地说说……

请各位大侠帮助小弟分析一下,不胜感激~~~~~~~

问题解答:

当然可以复议。这属于复议案件里的治安案件,你需要写好复议申请,确定是哪一级的单位给你出具的罚单,然后到上一级机关进行复议,或者到同级政府进行复议。
你不需要举证,你只需要写清楚复议请求,要求撤销这个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其他的复议机关会通知你补正的!

好的摄象机都可以做到跟踪抓拍,有录象和照片,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但是要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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