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旅馆办消防证到哪里办,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5-15 05: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青岛四方区温州路的旅馆,到哪个消防大队办? 带什么东西去?
送小包包,要什么时候送啊?要不你加我球球说吧。:861981 再加50分。

问题解答:

我想你所说的消防证因为是<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你先到消防队去填写申请检查的表格(去了他们自然会给你),然后他们会在你填表之后的四个工作日内到你那里检查,检查合格后他们会在检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不合格他们会叫你改,然后你就按照他们说的改,改好了再叫他们来看.
<消防法>规定这是免费的.但是在中国的社会你也明白的.如果你的旅馆没有什么大的火灾隐患,请他们吃吃饭\送点小包包就可以了,如果有的话就难办了.

不妨你先去杭州路消防队看看,位置在铁中附近,那不行的话会告诉你去哪办理的~~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4、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
5、山东省消防设施安装施工技术档案;
6、建筑钢结构防火处理检验报告;
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消防产品抽检报告(申报事项见附件2、3);
9、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报告;
10、装修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1、城市火灾报警监控服务系统报告书;
12、其他。
许可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工程竣工后,均应申办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已按审核许可意见施工安装完毕,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项目已经委托具有消防技术检测资质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消防技术检测,并已出具消防技术检测报告。
许可程序 1.窗口受理,窗口人员出具《消防业务受理通知单》;
2.消防验收人员现场核查、验收,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承诺期满后,建设单位持《消防业务受理通知单》到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期限 17个工作日。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需集体讨论的17个工作日,由省总队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报省组织验收。
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是青岛市公安消防局和各区、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附后),其中市公安消防局验收业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分工如下:
(一)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下列工程项目的验收:
1、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的下列工程:
(1)新建、改建、改变用途的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超过500m2和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室内装修工程。
(3)自动消防设施的安装工程。
2、三区五市(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及即墨、莱西、胶州、胶南、平度)的下列工程:
(1)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2)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多层公共建筑。
(4)面积大于2000m2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及含有面积大于2000m2地下公共建筑的工程。
(5)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厂房、库房。
(6)四级及四级以上(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油库、装卸油品码头。
(7)占地面积超过5000m2的化工项目。
(8)其它特殊建筑工程项目。
(二)除以上工程项目外,各区(市)大队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其他建筑工程的验收。
联系电话 85916595 8591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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