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自离那个押金应不应该退?

发布时间:2024-05-21 15: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进的是手机店,他们在我进去的时候说要交那个押金是为我保证我们不要损坏东西,如果东西没损坏押金走的时候可以退。就在我做了十天之后我发现我不是适合做这个工作,所以我第二天没去上班。我第三天去找他们去退押金他们不退,说什么我属于自离。但是他们在我进去的时候没说自离押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问题解答:

在员工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就算员工自离,最多是扣奖金,但是不能扣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这样肯定退不了.因为你属于擅自离岗,不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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