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4-11-05 11: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原来是崂山区高科园内一家企业的员工,自2008年12月主动离职可原单位至今未给我办理失业证,前几天通知我自己缴费提个人档案交给原单位才给办理失业证.
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请问有关于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吗?想学习一下
我个人认为档案应该跟人走的,我感觉目前政府对个人档案仅是处于收费保存的初级阶段未真正起到管理职责.
举例说明:假如外地大学生来青岛企业工作,那他的档案可以在外地而单位不用看,行吗?

问题解答:

这个不好说的,如果之前约定这个档案管理费是公司出的,那么从2009年1月至今的档案管理费也要你自己来交啊

现在允许户档分离,不过最好档案和保险不要分开。

办理失业证是你自己的工作,只要单位给你提供足够的材料就可以了。

牵涉到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费的缴纳问题,要看你当时到单位的时候,如何跟单位协商的。如果单位告知你自己负责费用,只有你自己出了。

外的户口在青岛工作,参保不用档案,直接提供暂住证等材料就可以了。所以你的顾虑是多余的。不过要保存好你的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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