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死亡)因病死亡的抚恤金、丧葬费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9 09:4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人事局《关于调整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民优发〔2006〕20号),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的,其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其病故前20个月工资计发。我提问的是:
1、如死亡职工没有直系供养亲属(即配偶、子女有工作),单位是否还需支付抚恤金?
2、除抚恤金外是否还有丧葬费,事业单位的标准怎样?
谢谢哪位老师指教

问题解答:

丧葬和抚恤都会有的,各地方的标准不一样,去当地社保局问一下

1发
2,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去当地明证部门咨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