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曾在地市级物价局工作,当时是98年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的,工资的形式是单位自收自支的,当时进了有80--90个人了,02年局里招我们这些人开了个会,说放大假了,当时还欠我们好几个月的工资没发,直到现在我们什么也没有,和无业人员一样,养老保险什么的都没办,后来有大概一半的人找单位调工作走了,现在还有大概40个人左右,去年春节前每人发了3600《每月300,说是生活补助》,但我们的养老保险等等均未办理,我们想联合起来一块找单位,或者网上发帖子增加社会舆论影响,让单位给我们办理应该办理的三金等保险,求助,,,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解决,要找哪里给我们解决,,,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跪求,,,??????
问题解答:
首先要看你们被分配到这个单位的当时,个人手里有什么证据?怎么能证明你们是被分配到这个单位的?也就是说你当时是拿什么到单位报到的?比如当地人事或劳动部门出据的劳动调配书等,如果当时有,那就应该存到了你们个人的档案里了。这是你们往上找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有一个人有就行。
其次要看你们到这个单位后有没有和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这也是证据之一。
第三就是你们平时开工资的证据了,比如工资单,如果没有,那最后一次也就是
去年春节前每人发了3600元每月300,说是生活补助,的证据也行。带上这些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赞助你们维权,这是最正当也是最直接的办法。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这些问题,只要你们齐心合力,就应该能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