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 是2008年12月,发生的,30岁,还 有公司应该赔偿我什么?
问题解答:
按照我有过的见闻,好像小拇指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
具体情况,你要去仲裁部分去做个签订,拿到伤残鉴定等级书去找劳动部门索要赔偿……情况很复杂,需要出示医院等多方证明……
总之,你先去做个伤残鉴定,找找医院,问问律师,如何能获得赔偿……
肯定不会超过9级……
按04年的法律,是没有赔偿的!
总之,你得去找关系,拿到伤残鉴定!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你说的情况,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描述,应认定为工伤,应由你所在单位支付给你医疗费用,如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伤残补助金。
一般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问题,为最大限度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建议先行做个工伤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索要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鉴定结论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伤残的登记要根据鉴定结论确定,鉴定结论是由医学专家确定的。
你的伤我不要知道是几级,公司应该赔赏你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 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公司不回为难你,并且补偿来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