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酒店的做法对吗??!!!

发布时间:2024-04-29 04: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事情的情况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年前我们公司与业务合作伙伴在江苏省高邮市某假日酒店举办推广会,会议室租金加上晚宴费用共计7000元左右,晚上吃完饭我签的字,当时是挂账,后来餐费账单结账,但酒店未给开餐饮发票。问题主要出在晚宴后,合作伙伴A要安排两位嘉宾在酒店房间暂时休息,我就根据A告诉我的房间号带两位嘉宾到该房间,另外有位嘉宾B陪同该2人,我们一共四人来到房间门前,然后我叫服务员开的门,服务员当时就把门打开了,进入房间后看到房间中椅子上有个黑色挎包,当时因为我喝酒有点多的原因,并没在意,我和几位嘉宾说了几句话后就离开了该酒店,那几位嘉宾休息一段时间后陆续离开酒店。后来得知该房间已有其他房客入住,并在凌晨告知酒店说自己包里的3500元现金丢失(后来得知这位嘉宾B与酒店关系很熟,他经常在酒店搞维修,所以服务员都认识他,才给开的门)。后来通过多方协商,酒店要求我们承担一部分损失1000元,我的合作伙伴在现场商量的时候口头同意他在晚宴费用结账的同时支付那1000元,当时我也在场。后来合作伙伴支付了餐费但并没支付那1000元,所以酒店未给开餐饮发票。但酒店在我签字的账单金额旁把这1000元加上并算做餐费,这件事我并不知道。现在酒店拿着账单追着我要这1000元。请大家告诉我,我是否需要承担这1000元?酒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现在酒店有点胡搅蛮缠的意思了,当时付餐费的时候开了餐饮发票,但客户的公司已经拿去做帐了,现在他们酒店找了几个社会上的,还面对面的对我说如果不解决这件事,以后来高邮是我的晦气,不来高邮是我的运气。我一个外地人,在这边做业务,不想影响到我的人身安全。而且当时我在和客户沟通发票是否能找到的时候,社会上的那个人把我手机拿去与客户说发票的事,这时候酒店老板在办公室说找我有点事,当我进了办公室马上想到我的手机的时候,出门再看,那几个社会上的已经不见了。现在酒店的意思很明显:报警吧,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任何一个人拿了我的手机,不报警的话,只有支付了那1000元,酒店才会把手机给我。手机不值钱,但里面的电话有家人、朋友、客户、同事的,如果他们乱打一通,会对我造成很坏的影响。

问题解答:

责任在酒店方,你不应该交那1000元。

首先,酒店的服务员在没有核对确认身份,仅凭自己的印象就给客人打开了房门,就违反了酒店行业的操作。既然得知有客人在本酒店丢失了现金,而且是在房间里丢失的,那么酒店方应该彻底调查此事,甚至是要上报公安机关来解决,而不是私了。如果说那部分现金的丢失确实与你的客人有关,那么就责任到人,既然他同意支付就要酒店找他好了,你并没有同意支付这1000元,没有签字确认的账单你有权利拒付此款。同时你已经支付了餐费,而酒店却没有给出相应的发票,你可以拿你的付款凭证去找税务部门告知他们这个酒店有偷税漏税现象。
其实酒店的做法很明显,因为自己服务员的失误误开错房门,导致客人现金遗失,酒店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误同意赔偿客人的损失,同时又有位好说话的常客参与此事,所以为了降低损失而推卸责任。至于你的那位合作伙伴根本就是随口说大话,根本没有合作的诚心。
我虽然不会用法律的知识来回答你的问题,不过从我一个普通百姓的角度来看,你是不应该付钱的。

一般酒店有标准的开门程序的,那位服务员没有让标准的开门程序来操作,这是管理上的失误,对于那位丢钱的客人来讲,他的损失酒店要负全责,至于说你该不该承担这1000元的话,就要看那3000元是不是与你或者是你的朋友有关了,如果无关,你可以不用承担,可以报警,让警察来调查后作处理。

我觉得不需要,本来就是酒店的错误,给你们一个已经有人在住的房间,你们不投诉就算了,还要把丢的东西算你头上,在我们酒店,要是有一个房间同时给了两个客人,那是很大的错误的,首先会把罪先怪到酒店员工身上,因为谁都不知道已经在房间的人会对第二个进房间的人造成什么影响,或后面进的人吓到房间里的人,客人永远都不想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可以把事怪到客人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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