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海工商局的朋友进来帮忙回答(满意回答加20分)

发布时间:2024-05-21 07:2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曾经和我朋友办过一个企业,人家极力让我做法定代表人。其中我出资10%,后来我觉得这个行业没发展前景,我就退出了。法人让人家做了。当时办执照的时候是请熟人代验资的。办下执照后朋友直接将注册资金给抽走了,但后来陆续缴足了。现在那企业在生意上和别人有磨擦,人家威胁说要去工商局举报我虚假验资。请问我以前是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在被举报,我会有法律责任吗?那企业会有什么后果?罚款?还是什么的?

问题解答:

如果注册已经过了两年,那就没什么大问题了,因为追诉期一般为两年,更何况公司已经补足资本了。
你这种情况叫抽逃注册资,不属于“向工商部门出示虚假资料”。抽资跟事务所验资有什么关系呢。事务所整个验资过程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验完资你再抽走,跟事务所一点关系都没有。
抽逃注册资本按抽逃金额的5%到15%处罚,不然你抽逃一万也罚一到十万,抽逃一亿也罚一到十万?
假账不是那么好做的,你跟银行的对账单能符合吗?不怕帮你做假账的再来举报你?
抽逃资本的时候你是法人代表当然找你了,跟现在的法人代表有什么关系。
关键是现在公司资本补足了没有,如果补足了,一般就不处理了。
不懂可以再问,不过一点分也不给,太小气了。

这样说吧,工商局真要过查你的企业,或多或少都有点小问题。就你叙述而言,你有法律责任(根据公司规定,向工商部门出示虚假资料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问题是:现在别人要举报你的企业,关健是要证据的,他的证据何在???公司的台帐怎么做不会还用我教你吧!呵呵!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是人家盖上那个章就等于法律,你值那个钱。所以不必自询烦脑。再说企业抽资见怪不怪,现在公司有事,也是现在法人代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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