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落户上海的有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13 04:3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出的国,2009年6月份硕士毕业,专业是物流,想在上海工作,但是不太清楚上海的落户政策。
注:我能办齐落户上海需要的全部资料!

问题解答:

上海对海归的户籍政策还是比较开放的。
你需要准备的东西:
1 护照
2 大使馆文化处证明
3 学校证明
4 毕业证书
5 论文
6 成绩单
7 出国前最高学历
有了这些,需要先到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一个学历认证,拿到了这个认证,就可以到上海的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户口了。
但是你需要先有一个工作单位接收才可以,否则可能比较难。
特别提醒:来上海容易,海归落户容易,但是在上海买房子很难。如果日后在上海没有自己的房子,有了户口依然感觉自己是无家可归。那样的感觉其实也非常不好。
无论怎样,还是希望你顺利。
你可以查询2个网站进行咨询:
1 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咨询学历认证
2 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咨询上海落户

一、 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本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留学生本人可同来);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见样张,须打印件);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
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 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受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证明原件(见样张)
二、留学人员本人须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壹份(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
2.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
3 国外学位(历)证书和成绩单;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国外进修证明(附指定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后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申请前与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纪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家,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原件(见样张);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该中心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由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有婚史者须提交结(离)婚证;持国外结(离)婚证另需附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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