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了一个无证的旅馆,派出所把他老婆行政拘留10 天,这样对吗

发布时间:2024-05-16 14:3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处罚好象偏轻了,朋友。旅馆业是国家规定的特种行业,是必须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的。没有许可开旅馆,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公安机关应当对从业的业主“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不知道为何没有至少500元的罚款?看来是有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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