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自书一周中写明当自己生理死亡后,不允许未尽义务的法定继承人主持和参加丧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8 15:4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老年人在自书遗嘱中写明当自己生理死亡后,不允许未尽义务的法定继承人主持和参加丧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问题解答:

个人认为:
1.不允许某一继承人参与继承,此部分原则上有效,但如果此继承人必须不是缺乏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人,则无效;

2.不允许参加丧事,违反公序良俗,该部分应认定无效.

还是尊重老人的意思吧

不起作用.

法律没有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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