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 在老家四川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上海来打工,厂里又买了综合保险我现在生病要治疗,请问医药费可不可以重复报销?
问题解答:
1、不可以重复报销。2、可以选择报销比例高的一方,进行报销。在上海住院治疗的话,可以通过综合保险报销,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