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五一期间去凤凰古城旅游,在那里主要游玩了三个景点凤凰古城、芙蓉镇、风情土家园。但是两天的行程中,芙蓉镇只停留了25分钟,风情土家园是晚上将近7点进去游玩的,停留不到40分钟。凤凰古城的游玩当天下雨,玩的马马虎虎。由于对这次旅游的不满,在旅游结束后,在填写游客意见书时,我写上了对此旅游不满的相关情况。谁知道,回到家中后,我母亲告诉我,导游见到意见书后,偷偷找到她,让我母亲重新写了一份意见书,意见书的签名是我母亲。而我写的那份被导游私自抽出,销毁。我们当时全家四人一起出去玩的,意见书只有我母亲写的那一份。我想问一下,遇见这种情况怎么办?我去旅行社投诉,旅行社只同意赔偿我们四个人损失共200元。我找当地的旅游局,旅游局却问我提出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但是如果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 第八条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我们四个人每人能够得到赔偿多少钱?
问题解答:
出去玩的 导游也不容易 没必要弄的那么僵
如果导游非得按行程来走 下着雨不管你老人冷不冷方便不方便 坚持走完的话、
可能你更受罪
再一个你要看行程上具体咋安排的如果本身行程时间就差不多你投诉也没用的 现在都要求按行程来走
有时候导游可能好心办坏事 欠沟通 大家多多谅解吧
赔的不是很多!但是现在旅游局新条例出来了!!
所以很可能你会是幸运儿。。。
你可以详细咨询下我!
运气好的话法院判你重游或补游这个景点,那样的话赔偿金基本可以到你团费的百分之60左右了.但是如果有你母亲的意见反馈表,你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为了举证和其他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是最大的问题.
其次,就是接受这200一人的赔偿,最简单.
要想赔的多只有去法院了!
导游也不容易,只要不要太过分就算了,跟团就这样1
下次想玩的好,还是自己出去玩。我和爸妈出去旅游一般是自己出去玩的!
你报团出去游玩,跟着导游肯定玩不好的,导游不会带你停留太长时间,以后出去旅游可以一家人出去玩,自己有车的话开车去,买个当地地图就成了
其实旅游除了欣赏异地风光以外,重要的是感情体验,虽然你的行程结束了,还是祝你有个美好的回忆。
你的投诉有可能让这位导游失业,人与人之间都是可以用情感交流的。
用你的胸怀去包容这位目前还不称职导游吧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