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工伤赔偿问题(上海的)

发布时间:2024-05-16 23: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1.我爸是7级工伤 是不是国家赔的钱+公司赔的钱 是这次出工伤应给的钱(还有如果公司赔给我爸工伤的钱 是不是一次性了断不管以后就业的事?)

2.谁能告诉我这次7级工伤 应该赔我爸的钱有哪几项
第一肯定不想解除合同 应为我爸还有5年退休 就像混完这5年
那第6项可以排除 看前五项我也就只能拿到国家给的12个月工资 那单位就保障我的工作出了工伤他们什么都不赔? 并且我出工伤后工资肯定是最低的 那我不是哑巴吃黄连

问题解答:

同意楼上观点,同行
1、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在医院治疗时的伙食补助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地单位职工出差标准的70%发放。
4、交通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7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
6、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合同时发放)

针对你的补充提问回答如下:
1、如果不想解除合同,则执行前五项
2、等你爸爸退休的那天,第六项仍然有效。明白吗?就是等员工离开公司的哪天,就可以领取第六项单位给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执行标准按照保险条例执行,所以无所谓低不底亏不亏,明白吗?

1、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在医院治疗时的伙食补助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地单位职工出差标准的70%发放。
4、交通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7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
6、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合同时发放)

这是我原来做的一个也是7级工伤的处理,你爸的事情和这个差不多,要是细节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就M我,我可以帮你看看。

按照国务院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一,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估计就是你说的,国家赔的钱吧。其二,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认定时确定的停工留薪期 在你爸爸养伤期间,支付全额工资。其三,无论是你爸爸和公司解除合同 还是公司解除,终止你爸爸的劳动合同,公司都应当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给你父亲。标准全国不同。上海如何规定的,你可以拨打上海的12333咨询。

工伤痊愈后,劳动者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继续劳动关系,选择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请询当地劳动部门或统计部门。

在上海工伤赔偿是要具体分本地人、外地人的,外地人根据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规定进行赔偿,所以说你的问题有很多问题没有说清楚,慎重一点的话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网上的回答很乱,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你的案件赔偿没有实际参考价值,上海市政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所做的地方性规定对你才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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