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用上海农业用地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7 17:4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想在上海租用50亩左右的农业用地(工业用地租金过高不适合),办一个类似于农家乐和犬舍的综合旅游点。对于相关政策有如下疑问:
租用大片农业用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盖房?
我在网上了解大的一些方法如下:
1 农家乐性质的旅游区可占用农业用地,但需要什么审批手续,是否好办
2 在农业用地原有宅基地上盖房(跟宅基地主人签订合同之类),其余土地不可盖房
3 搭建简易房(因为我办的犬舍应该也属于养殖农业,搭建简易房是否可行?建筑密度有什么要求?)

问题解答:

这样的项目很危险,简直是玩火。但你可以擦边球,如果是经营性建设,以景观建筑立项后,实际操作时不能卖,以土地使用年限签订租赁协议(例如50年期的就签50年租赁期);如果是自己用,立项后改变用途很正常,切忌不可张扬、不可排场过大。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民不告官不究
一是与村里先协议,然后到上边申请用地,也就是改变土地的性质。你可以做三产。二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你可以扩建为由,辟出来做观赏鸟、有机农业等等用途(目的就是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圈起来,可以建付诸设施),与农字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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