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落户政策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3 09: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替别人问的

情况大致是这样:

年龄61岁,在外地工作单位退休,职称大概为高工或者以上级别,有2个子女(应该是在外地出生的),现均为上海户口(可能属人才引进或者评分之类的入沪)

另外有一个特殊情况,老人小时候是在上海出生的(大致是10岁以前的样子),后来因种种原因随父母出沪(可能不算是知青支内支边)。

想问:鉴于以上这种特殊情况,如果想回沪落户,有何相关政策法规,如果不想从人才引进或者投靠子女的角度,光从小时候在上海出生并呆过10年这么个情况,回沪是否有特殊政策。

望高人解答

问题解答:

(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退休后(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要求回沪落户,且在沪居住满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落户:1、退休人员的子女均在本市居住的,准予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2、退休人员要求回沪投靠配偶的,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3、退休人员在本市无子女,但其在沪的父母身边无子女和孙辈照顾的,准予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4、退休人员在上海和外地均无子女,外地又无亲可投,本市亲属(指兄弟姐妹)愿意接受且有居住条件的,准予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5、退休人员在上海和外地均有子女,原则上应投靠外地子女。但退休人员本人或子女在高原、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或从事流动性职业的,以及退休人员本人身患严重疾病需回沪治疗的,准予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一方先退休,准予先回沪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二)夫妻双方均系原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准予回沪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1、申请落户地为市区以外及浦东新区沿江街道以外的地区;2、已在沪购买新建住宅(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解困标准);3、在本市有祖传私房。

老人的户口可以回上海,他不算知青,但可以按照投亲靠友这一条来办理户口,只要他的子女是上海户口,他本人已经正式退休,就可以把户口办进来,但一个前提是要在上海居住满三年,所以现在他要快点去办个上海居住证,另外他的子女在上海有固定住所(有自己的房产)然后才可以考虑户口的问题。

人才引进可以落户,户口和居住证方面有困难的可以zhao我们解决

上面的人回答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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