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行社条例》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08 04: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这个操作细则的原文出处有哪位高人知道?请指点。

内容如下:

《新旅行社条例》操作细则
1、 不允许再出现“车游、车观、远观”之类的词语,此种景点不能算做旅游景点;
2、 含进行程中的景点(包括免费的)都必须写上游览的时间(几小时);
3、 自费景点不写入行程中,另起一行或一项,写清楚自费的名称、项目、价格及游览时间;
4、 另起一行或一项目,写上本次行程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5、 另起一行或一项目,写上本次行程购物店的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
6、 每条行程都要写好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
7、 住宿:以后不能写 “准、同等级”等字样,一律以这个为标准:
准二--经济型酒店(标间);挂二--挂牌二星酒店
准三--高级酒店(标间);挂三--挂牌三星酒店
准四--豪华酒店(标间);挂四--挂牌四星酒店
准五--超豪华酒店(标间);挂五--挂牌五星酒店
8、 餐:写清楚全部行程下来含几早几正;早餐 元/人/餐,正餐 元/人/餐
…………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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