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户口迁回上海有什么好处?

发布时间:2024-05-13 07:01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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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享受政策名称 适应人群 享受政策内容 受理部门/窗口 所需材料 其他
  生活帮困补助 原上海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知青、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一)节日补助:发放节日补助月工资不足2000元的“春节”每人每次300元,“国庆节”每人每次100元,“五一国际劳动节”每人每次100元;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退休证及复印件、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养老收入证明(养老收入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及复印件。
  (二)生活补助: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月养老收入超过2000元的不再调整
  (三)帮困补助:对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实行分档帮困补助。以本人养老收入为依据,月养老收入不足600元的,按实补足到600元,再给予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600—64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60元;650—69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700—75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40元;751—80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30元。
  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 本市户籍的支内(支疆)、知青等退休回沪定居人员;支内(支疆)、知青等退休回沪定居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在外省市退休和领取养老金,现退休回沪定居并已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 参加该计划者本人缴纳50元,门诊医疗费补贴每人一年150元,当年用不完的补贴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的医疗互助帮困事务服务点申请 "养老金高于相关标准、不属于总工会生活困难补贴范围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原户籍迁出证明、养老金领取证明或档案履历等材料,向上山下乡前原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参加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核定表,由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认定,经认定后可到现户籍所在区医疗互助帮困服务点办理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手续。
  "
  门诊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为:1.外省市医保机构发放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或外省市医保机构和原工作单位报销门诊医疗费的,2007年度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门诊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降低到1000元,补助比例不变,仍为50%。 2.外省市医保机构不发放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或外省市医保机构和原工作单位无法报销门诊医疗费的,2007年度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门诊高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700元降低到1300元,补助比例不变,仍为50%。
  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为:1.外省市医保机构和原工作单位报销住院医疗费的,2007年度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维持2006年度标准及比例不变。2.外省市医保机构未规定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或外省市医保机构和原工作单位无法报销住院医疗费的,2007年度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降低到1000元,补助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240元;70周岁以上的人员,住院个人支付30%,门诊急诊个人支付50%; 户籍所在街道医保服务点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外省市未参加医疗保险(待咨询) 2.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居民医保待遇。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36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住院个人支付40%,门诊急诊支付50%;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费48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住院个人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支付50%;
  参保人员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由居民个人支付40%。
  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后,可以在3个月内,凭本人就医凭证、医疗费收据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
  够详细吧 在官方找到的

市殡葬服务中心:

为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骨灰撒海活动宣传和组织工作,积
极鼓励骨灰撒海,增加骨灰撒海的数量,经研究,我处决定提高骨灰撒海的补贴
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凡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人士过世后骨灰撒海的:

(一)凭户籍证明,每具骨灰补贴家属200元;

(二)凭户籍证明和市级劳模证,每具骨灰补贴家属400元;

(三)凭户籍证明和残疾证,每具骨灰补贴家属400元;

(四)凭户籍证明和《革命伤残军人证》或《民兵民工伤残抚恤证》或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或《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每具骨灰补贴家
属400元。

上海是中国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社会福利各方面都在其他省份之上,有上海户口是众人梦寐以求的,理所当然知青户口迁回上海好处那还用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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