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深圳开一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24-05-14 03: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想在深圳开一间旅行社,请问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怎么去注册呢?

问题解答:

旅行社申报条件及申报办理程序

  一、申报条件

  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1、人员条件

  国际旅行社:需要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三名。

  国内旅行社:需要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两名。

  2、资金条件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150万元,质量保证金60万元。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30万元,质量保证金10万元。

  3、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国际旅行社:营业用房、传真机、电话、电子设备、交通工具等。

  国内旅行社:营业用房、传真机、电话、电子设备等。

  二、申报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出具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办理验资报告(一式三份);

  2、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设立旅行社的书面申请;

  3、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设立人申请向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文件;

  4、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检查申请人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5、申请人填报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一式三份);

  6、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旅游发展情况作出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上报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7、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在申请人按规定数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州旅游局出文报省旅游局。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