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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3 11: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新公交司机,前不久,在工作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评定是行人占主要责任,我占次要责任。此事由交通队解决完后,单位进行了赔偿。现在单位一直拖着我,不让我上班,而且还要我天天到单位报到,不算出勤按事假处理。到目前为止已有将近两个月了。我不但没有工资,没有了生活来源,我将如何生活?参加工作时签定的劳动合同,现在还未到期,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将能得到那些赔偿?我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请了解这方面政策的朋友帮我出出主意。

问题解答:

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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