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的货运发票认证后可抵税额为0,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4-05-02 20: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开的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我拿到的抵扣联上显示:发货人是我们自己,收货人是上海的外贸公司,承运人是顺丰,开的运费小计是671元,其他费用小计是0,没有显示扣缴税率这栏,扫描后代开单位为空,税额为0,但是认证通过了。是不是这类发票没有进项可抵,望高手指教,急盼!
小灰狼,谢谢。但是发票上这么写的,是不是不用去认证抵扣的?但是我已经认证了,有关系吗?

anrinima,谢谢你。但是我认证后,税额显示还是为0,怎么回事,请指教~

问题解答:

这个发票可以抵扣,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四款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因为,您开具的是自开票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而不是代开票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所以,扫描后代开单位为空,税额为0。因此,只有认证通过后,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抵扣671*7%=46.97元。

是不是收货人和发货人搞反了呀?

发货人是你自己为什么你去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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