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知青配偶回沪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08 07:4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老公是上海知青,和配偶(是当地人)工作在内蒙古,1997年内退回沪,居住证是按“投奔父母”办的,在上海有自己的房产,且房产本的名字是老公和配偶两人的。公婆在上海有自己的房产。女儿在上海也有房产,并已工作结婚,但是户口仍然在爷爷奶奶的户口上。没有迁出。现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配偶55岁退休后,可否先按政策回上海落户。还是必须等老公60岁退休同时办理回沪落户手续
2.可否落户在自己的产权房,还是必须落在子女或父母的户口上。
3.落户时是否需要公婆和女儿及相关人员共同签署同意证明。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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