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女朋友在酒店里做事,已经做满了一年的合同期了,但是由于当时酒店里忙着,就听他劝说再做一段时间,可是现在她都辞工几次了酒店里总是不批,好恼火,他扣着一个月工资不发,怕强行走人了他不给余下的工资。怎么办?
问题解答:
HOHO,酒店的合同肯定都清清楚楚写着在合同期内经双方达成协议,员工可以离职。但是如果合同期满了,这个问题也就消失了,你只要把道理说了也就行了,酒店会放人的。
如果你直接走人,会抠你一个月工资的。正式工应该在辞职前30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的要在3天前提交辞职报告。建议不要直接走人哦,这样你去下一家酒店,别人一做背景调查,原来酒店就会说你是即辞即走的,这样很麻烦哦。
人走茶凉,如果你有时间就耗着他,不过时间不好说,我一个客户不给我钱,我在他办公室坐了50天
如果未满合同期是不可能会批的,但是工资一定要按实际的发放,如果被拒绝,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