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但已经营业一个多月了,会计应该怎样建帐?还是等办下来后一起做帐?如果等办下来以后一起做,那么在没办下来之前的帐应该怎样做呢?
计开办费是所有的费用不管是什么费用都是做一个分录吗?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 还是有其他的做法?如果都是这一个分录的话,意思是分不出交通费还是餐费或是其他费用咯,反正帐上体现的就是一笔开办费,
那摊销时应该怎么做呢?可否指教得详细点,刚接手忙得焦头烂额的,回答满意加分 !感谢!
问题解答:
等到办下来一块建账。之前的费用计入开办费。建账之前把所有的原始凭证保留好。
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可以设置明细科目。以后正式营业时分月摊销再计入管理费用。
可以先做啊,如果要开票之类的等营业执照下来了,再到税务局补开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