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员工张三自离,5月工资150元,应扣餐费35元,应扣水电费12元,现在这人已经走了,工资也不要了,应该扣的钱也收不回来了,现在该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员工工资,本人是绝对不要了!
问题解答:
1.首先对你的职业道德表示肯定
2.该记什么帐还记什么帐
3.看一下公司相关制度,员工自动离职多长时间可以视作确认离职,如果没有相关制度,可以跟你们公司建议一下,加上这条。
4.确认该员工离职不拿工资以后,再将此款挂到其他应付款,应扣的钱挂到其他应收款,然后再请示领导,这笔钱应该做到哪个科目里,当然,一般是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5.如果自己是会计主管,能做的了主的,自己决定这钱应该入什么科目。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就按你计算的金额,按正常的方法记账,然后把应发工资留在人事或财务部门,等他来拿,有些人说是不要了,过后可能还会来找,如果他不再来了,公司就用这100多块钱大家买点吃的分了
工资里扣除,剩余的编营业外收入。自己猜的,呵呵
直接挂在其他应付款103。三年以后转营业外收入。
因归于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