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厦门200分求助我生病酒店领导不让请假又为了小事罚我钱,我要去劳动局告他们。我在厦门城际快捷酒店做保安,酒店只有三个保安,三班倒,我前几天风湿病很痛了几天,公司说没人不让请假,我上八点结果睡迟了,到公司后又去门口买药买了10分钟,有跟另外一个保安说,忘记了跟值班经理讲,罚了我50元,我好恨。我有病,他们没安慰我一句,不让我请讲假。我要劳动局告他们三个月没跟我买医保社保,还有劳动局没有休假和补贴,大家说我心里有变态吗。我承认自己错误,但是处罚很严重,再说为什么生病还要强迫人家上班,大家说我应该去报复他们吗,200分在线等啦!
问题解答:
1、单位的劳动时间太长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三个人三班倒,折合每周工作56小时,每月工作30天,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每月应计发的加班工资为:
你的月工资÷21.75×8.66×2
2、单位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属于违行为,可要求补充办理并补交费用。
3、生病应当给予休息,你的不足是应该到医院开个病假条,但即使这样你还可以申请带薪休假,这是国家《带薪休假条例》的规定,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位必须执行,不执行是违法的。
4、对于上述单位的违法行为,你不仅仅是报复的问题,而是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打电话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如果有辞职的打算,才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虽然效果最好,但你今后还要继续工作,单位会给你制造更多的麻烦。所以要权衡利弊。
我百度在线,可以详细为你解答,可以问我
报复她
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