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读过上海电大行政管理的吗?急求习题答案

发布时间:2024-05-14 09: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如何联系实际说明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走合作化道路不矛盾。
要联系实际!

问题解答: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并不矛盾
受我国传统合作化失败的影响,现在很多人把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合作化对立起来。有的认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就不能谈农民合作,农村推行合作化就会动摇家庭承包经营;有的认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已经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要求用合作化代替家庭承包经营。
这两种观点,都不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动摇家庭承包经营,就会违被农民的意愿,破坏农民生产积极性。家庭承包经营是中国农民的历史选择,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是党对农村政策的基石,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是调动中国亿万农民生产力积极性的最有效和最根本办法。农民不走合作化,一家一户农民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就无法解决,农民不走合作化,农业专业化生产就很难提高,农民就很难增收,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实现。
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合作社是农村经营体制的两个层次,家庭经营是分,农民合作是统。事物的存在是对立统一的,家庭经营是农民合作存在的基础,农民合作是家庭经营存在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家庭经营一个个“个体”,就不可能构成“个体”的集合;反之没有农民合作,家庭承包就会动摇,一些地方农民弃地抛荒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要改变这种状况,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是通常的选择。但是,家家户户都要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发展生产,受制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采购价格,更方便地获得技术服务,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这样的合作,在广大农村已经有许多成功的事例。黑龙江某地,许多农民种植万寿菊,以前加工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花时,平均扣杂扣水率达到32%;后来,农民自己组织了万寿菊生产协会,产品集中起来了,协会与加工企业协调,争取到了扣杂扣水率最高不超过10%的交易条件,仅此一项,就使参加协会的花农每年增收50万元。浙江某地,有一个西蓝花产业合作社,制定了西蓝花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环节,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操作程序,稳定产品质量有了可靠保证,还统一注册了商标,现在产品已经稳定地出口。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并不矛盾
受我国传统合作化失败的影响,现在很多人把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合作化对立起来。有的认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就不能谈农民合作,农村推行合作化就会动摇家庭承包经营;有的认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已经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要求用合作化代替家庭承包经营。
这两种观点,都不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动摇家庭承包经营,就会违被农民的意愿,破坏农民生产积极性。家庭承包经营是中国农民的历史选择,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是党对农村政策的基石,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是调动中国亿万农民生产力积极性的最有效和最根本办法。农民不走合作化,一家一户农民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就无法解决,农民不走合作化,农业专业化生产就很难提高,农民就很难增收,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实现。
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合作社是农村经营体制的两个层次,家庭经营是分,农民合作是统。事物的存在是对立统一的,家庭经营是农民合作存在的基础,农民合作是家庭经营存在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家庭经营一个个“个体”,就不可能构成“个体”的集合;反之没有农民合作,家庭承包就会动摇,一些地方农民弃地抛荒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要改变这种状况,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是通常的选择。但是,家家户户都要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发展生产,受制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采购价格,更方便地获得技术服务,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这样的合作,在广大农村已经有许多成功的事例。黑龙江某地,许多农民种植万寿菊,以前加工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花时,平均扣杂扣水率达到32%;后来,农民自己组织了万寿菊生产协会,产品集中起来了,协会与加工企业协调,争取到了扣杂扣水率最高不超过10%的交易条件,仅此一项,就使参加协会的花农每年增收50万元。浙江某地,有一个西蓝花产业合作社,制定了西蓝花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环节,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操作程序,稳定产品质量有了可靠保证,还统一注册了商标,现在产品已经稳定地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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