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二手房,先付首付还是先签买卖合同?(上海)

发布时间:2024-05-12 10: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已经和卖家、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

但是卖家要求我们先把首付给他,然后他把贷款还清了才能签买卖合同。

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会不会带来卖家没还贷款,却跑路了?

问题解答:

先交定金,签订买卖合同,再交首付的。
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不能直接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先签合同,再首付,让卖方打收条,买方打欠条,承诺何时贷下款。
等贷款下来,第一时间转钱即可。
其实中介这些都管的,由他们监管,容易很多,当然中介也有只管赚钱,不管事的,所以还得自己多操心

按正常理论来说,应该是卖家借钱,先把贷款还了,解抵押了房子之后才能上市交易,意思是才能卖给你。
但由于大多数卖按揭房子的业主并没有支付房款能力,并且也很难借到钱,所以这个问题就由中介公司来解决。这又出现一个常理:中介公司应该先支付房款帮助业主把房款还了之后再进行买卖,但公司可以帮一两个客户支付房款提前还贷,而现在房屋交易中那么多的房子都是有按揭的,中介公司是没有能力代替业主垫付这部分贷款的,所以只能找买房者了。因此出现了您说的这一幕。
但按照正常情况下,必须中介公司在中间给做担保,哪怕是拿你的房款去替业主还款,也必须中介公司给你开具收据,否则只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业主拿了你的钱跑路了,你该找谁?这时候中介会说是你愿意替业主还款,和他们没关系,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责任,那样你会很惨。但一般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大部分业主还是不会办出这种事情的。
备注:有一点必须说明,你必须签订了买卖合同才能委托中介帮你替业主提前还款,否则你还款了,人家房子涨价了,再卖给别人,并把你替人家还的钱还给你,你该哭去了!连违约责任人家都不会承担,因为没合同,顶多算你白借给人家钱让人家解抵押,明白否?

这种方式称为垫资解押.先用买家的首付会卖家还清贷款再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类似的事情很普遍。
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合同”,买方先支付首付款,,然后卖方用这笔款去银行一次性还贷、解除房子抵押,之后才可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这时候的中介会将原房主的房产证扣留在公司。
最好是和中介签定一份担保合同。约金中介在约金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不然赔偿相关责任。

这样的流程对你风险很大,但是还要综合和卖家、中介签订的“三方协议”考虑,建议你带着协议书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避免将来大额资产陷入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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