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间当着主管的面去睡觉怎么处理?而且接口是她的电脑上不了网,没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24 09: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具体的规章制度已经很明确的定制了,早上上班的时间发现她不在,问了其他员工,说是在睡觉,于是就给她打了电话,她说她的电脑上不了网,我去看了,电脑没问题啊,于是就叫她过来上班,也不愿意再说她什么,没想到,她坐在电脑前不到五分钟又当着我的面跑去睡觉了,这种员工应该开除吗??

问题解答:

直接爆她的菊花就可以了。
她肯定是晚上放炮放多了才这样。
理解人家嘛。

没法工作就请假回家休息 扣钱
总有点别的什么事做吧
学学外企吧
没工作就军训
到太阳下站着
花钱买了她的时间
就得听公司的

也不知道你这主管是干什么的?

说实话,如果连手下都不听你的,只有两个选择

干掉他或者干掉你自己

晕,定规章制度啦.

如上班睡觉,罚款多少````` ]

一个公司没有一点纪律,怎么约束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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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的话,肯定不会留的, 除非她有其它过人之处,

1、酒店开除员工没有合法的理由及法定的程序,属违法行为。即使员工违反酒店规章制度,也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除条件。何况国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员工是一种严厉的处分,要履行严格的程序。
条例是这样规定的:“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2、酒店要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充分也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照之下,一条都不符合,只有第二条沾边,但代打卡能算严重违反规定吗?劳动仲裁时绝对不会支持这种主张。
3、离开酒店不干了,属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离开酒店前的工资就更不用说了,一分都不能少。仲裁时可一并提出。
5、在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相关证据,收集不到也不要紧,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属用人单位,劳动仲裁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6、仲裁不利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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