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问下三年前在温州东风工业区发生一起斗瓯事件,双方当时就以经私了.时隔三年温州瓯海刑警队为什么还发出了网上通辑?还说是在逃犯?今年五月份才发了信件通知道家人.当事人是湖南的.请问该怎样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来温州的话会怎样?
问题解答:
1,三年前你私了是在派出所主持下执行的吗?2,与你私了的方现在应该是重新报警了,所以你的案件还没有处理3,都上网通缉了,你能不处理吗?建议到当地派出所投案,争取主动,这样有益于你的案件